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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秘密合同

时间:2024-07-07 14:04:52
技术秘密合同15篇

技术秘密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秘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技术秘密合同1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与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签订

鉴于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的产品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2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

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 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2.1 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2 乙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__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2.3 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 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7 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商标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费用

3.1 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

训费。

3.2 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_______元。

3.3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台。

3.4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4.2 入门费_______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元。

4.3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

4.4 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甲方。

5.2 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5.3 乙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5.4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5 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 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此处隐藏42187个字……的范围限制按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不得再使用该技术秘密;

(3)甲方仅在下列范围内使用该技术秘密:

3、双方同意对本协议涉及的技术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除外。

第五条技术指导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乙方能够通过实施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2、从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实施技术秘密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3、甲方在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所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符合如下的标准:

4、甲方在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期间,应负责培训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如下:

5、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6、乙方应为进行技术指导的甲方人员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试制产品完成后,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对该产品进行验收。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试制完成的产品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

3、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乙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4、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设有约定,则视为由乙方承担。

5、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应委派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调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的责任。

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转让费。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试制合同产品失败,甲方应查明原因,继续协助乙方试制合同产品,仍不能试制成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转让费,并视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7、验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应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提出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费用计算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转让费及其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技术秘密转让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第一种方式:转让费方式,具体如下:

1、转让费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二种方式:入门费+提成费方式,具体如下:

1、入门费: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元;

2、提成费:提成费按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提取。

3、净销售额计算方法如下:

4、乙方应从合同产品销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费。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提成费的结算日。

5、在提成费结算日后日之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记载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的结算报告。

6、甲方应在接到结算报告后日之内,向乙方发出是否认可结算报告的通知。若甲方认为有需要,可要求查核乙方的财会报表等资料。

7、乙方应在提交的结算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日之内,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提成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秘密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转让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受让的技术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3、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两个月末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转让费,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以逾交转让费的%计算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转让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应缴转让费的%计算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其归属及使用。

2、未经对方许可,一方无权实施对方单独完成的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

3、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如未申请专利或未予以公开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改进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4、双方共同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作出的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可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若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双方均有转让权及实施许可权。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5、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双方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一方转让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可免费实施该技术。

6、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另行协商利益的分享办法。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

2、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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