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劳动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贵阳市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贵阳市劳动合同1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联 系 电 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身份证号码: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
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
起至完成 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
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 岗位(管
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
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贵阳市劳动合同2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企业类型:
乙方(劳动者):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住所地: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采用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种情形的规定。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月
3.本合同自年月工作任务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 ……此处隐藏5780个字……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薪酬管理规定,甲方应于每月 30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元/月。(不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 试用期间,乙方试用工资为 元/月。(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应扣费用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在法定节假日正常上班、值班的,按日平均工资标准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 乙方入职后,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岗前培训,帮助其熟悉工作内容、工作场所,提醒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危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可在第二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与乙方协商变更劳动期限,以规避第三次续签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潜在风险)
第十七条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甲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制度规章,损害乙方权益的;
4、甲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上述情形下,乙方如需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试用期后合同履行期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要求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如甲方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且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手段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学历证书、离职证明、职业资格证、隐瞒竞业限制义务等,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无效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手续。
七、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仅限本合同约定的工资部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经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四、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
本合同或由于对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服务期条款和保密竞业限制约定
第二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并经乙方同意,由甲方付费对乙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专指较长时间脱产学习,如学历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等),双方可以约定一定期限的服务期,约定的服务期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外的,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合理变更。双方就服务期约定达成如下承诺: 第二十六条 乙方(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期限为 月,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不得超过两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按 元/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 元/月违约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律、法规规定的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条款如与国家和当地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悖的,按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条 本合同附件 《公司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关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鉴证日期:日年 月 日